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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学院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院年度采购计划,根据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活动; 
3、负责采购项目的论证(实验实训及科研仪器设备类项目除外); 
4、负责已立项采购项目的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协调与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和项目立项(使用)部门的对接与协调,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采购活动; 
6、根据政府采购限额和采购方式,组织或配合与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公司组织项目的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确定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工作; 
7、负责组织院内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9、负责采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科工作流程